1、推报人选:面向社会广泛开展推荐参选人工作,主要渠道为:
(1)全县团组织负责自下而上推荐参选人;
(2)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向组委会推荐参选人;
(3)组委会经过各方协商,并征求当事人单位意见,征选参选人;
(4)自荐或他人推荐,并征求自荐人或推荐人、被推荐人单位意见,产生参选人。 各乡镇、委局、公司、园区、厂团组织原则上各推荐1名候选人,经同级党组织同意,报评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。
2、确定正式候选人: 组委会办公室对所推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汇总,将符合推报要求的人选提交组委会。组委会根据人选事迹,考虑人选的地区、界别、行业分布等因素,并同各有关乡镇、委局、公司、厂党组织协商的基础上,确定正式候选人。
3、正式候选人公示: 通过新闻、网络媒体将正式候选人情况向社会公示,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与反映。如对正式候选人有异议,组委会办公室将协同有关部门进行核实,并将核实结果和处理意见提交组委会确定。对经核实确有问题的候选人,组委会将取消其正式候选人的资格。
4、最终评选: 开展公众网上候选人人气投票评选,进一步扩大评选影响力和宣传面。在此基础上由组委会评定产生首届“崇明十大青年领军人物”, 其余为提名奖获得者。
5、表彰宣传:在“五四”纪念活动中举行颁奖典礼并进行相关宣传活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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